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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去个什么外语类或数理化实验类的兴趣小组时,他告诉他们,他加入了一个乐队,角色是吉他手。 “你怎么不是主唱?”莫杰问。 “乐队有主唱,高二的。”方朗回答。 “他唱的比你好?” “创作型。蛮有才的。”方朗说完,转向陈宇哲,“你应该认识,叶珏,初中和你一个学校的。听说还挺出名。” “嗯,认识。”陈宇哲敷衍了一句,便没了下文。 方朗觉的叶珏与陈宇哲之间绝对不只是认识而已。但显然,陈宇哲现在不想提起他,方朗也不想去管别人的闲事。 “你怎么突然想着去加乐队了?”林勋问。 “其实也没有特意去。”方朗解释道,“就是路过宣传栏的时候,看到一张特不起眼的手绘海报。说乐队的吉它手读高三,课程太紧,就退队了。现在招募吉它手一名,有意者联系。我正好闲来无事,就去试了试。然后,就这样咯。” “那他们招人还真随便。”莫杰没有听过方朗弹吉它,看他形容的这么云淡风轻,就没往心里去。 林勋搭上方朗的肩,一如既往的往怀里一圈,“不当主唱也好,省得费嗓子。唉!这得有多少人没耳福啊!” 他熟练的挑起方朗的下巴,暧昧的说,“以后你就唱给我一个人听,好不好?” 方朗只是笑,没有吱声。 “还有我!”这种热闹莫杰是不肯落下的。 “边儿去!你谁啊!”林勋一扬下巴。 莫杰闪着星星眼看向方朗,“方少,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莫小杰吗?” 众人呕。 日子一复一日的过着。 林勋的高中生活看上去虽然丰富多彩,但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个让他选择Y中的理由,自始至终,从未停止过对他的折磨。每当夜深人静,林勋脑海中全都是秦沐阳的样子。那人细微的表情,随意的动作,无一不撩拨着他的心弦。 林勋就像一个处于戒断初期的吸毒者,一边渴望着令人如置仙境的感觉,一边承受着椎心蚀骨的痛楚。 于是,他特意降低了回家的频率,从最初的一周一次,到两周一次,直至期末前,林勋借口考试,一个月才回家一次。连他去年心心念念要一起过的圣诞节都没有在家人面前出现。 另一边,方朗也猜到了林勋逃避的原因。所以,他尽量陪着他,默默分担他的孤寂,分享他的苦楚。他会用学校有活动做籍口放自己父母鸽子。但一次两次讲的通,次次如此就太说不过去了。况且平时日理万机的父母都特意抽时间陪伴忽略了很久的孩子,方朗这做儿子的也不好总薄了家人的好意。 说也奇怪,方朗的父母从前总忙着应酬,反而在他住校后,每周至少有一个人一天留在家。似乎,只有当人不能时时见到,才能体味出相聚时光的珍贵。 冬去春来。 温暖的春风将生机盎然的景象带到四面八方。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复苏的气息。浓缩在这小小的校园里,便是“杨柳吐绿春来早,人物相宜万事新”。 在这样的画卷上,Y中的师生们经常会看到两个身影,或午后或黄昏,或跨坐在天台上,或倚靠在树影中……一个人弹着吉他温柔的看着身边人专注的画着画,一个人一边陶醉的听着身边人演绎的音乐,一边将眼前的美景尽收画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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