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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刀下去,我的脑袋只勘勘分离了一小块。周围的百姓惊呼:“还连着呐!” 废话,没掉下来当然还连着。 接着,又是重重的一刀。 我听到了清脆的一声,终于分离。 视野天旋地倒,他们脸上是称快的表情。 我想也是,一堆吃老百姓血汗钱的贪官,死一万次都不够。 那个时候,乱臣贼子,是不允许有个好归宿的。 所以我们这伙人的尸体就这么被原地放着。 风吹日晒,霜被雨淋。 就连野狗都不肯来咬一口。 我闲得无聊,还动过坏心思。比如用一点点小小的鬼力,切下了自己的一个大拇指,送到觅食的野狗嘴边。 结果它屁滚尿流地跑了。 扫兴。 再后来,有一个小姑娘,远远地掬了一把纸钱过来。 还在地上画了个圈,哀哀戚戚地烧着。 呵,破布衣裳,叫花子的脸,怕是自己都吃不饱吧。 烧完了纸钱,我原以为这是桩美事,就像邻街那个掉书袋的书生整天念叨的人鬼情未了一样。 没想到她... 她竟然挨个翻起了尸体! 摸完了这具的玉扳指又去摸那具的金项链。 就这么一路摸到了我的那具。 可是,她突然一愣,有点不敢相信地问:郑...郑屠夫? 我没想到,距乌衣巷这么远的地方,也会有人认出我来。 但尸体哪会说话呢。 再后面的事我也不知道了,因为黑白无常拿着索命锁和招魂幡弄走了我。 二十几年的杀生,是孽。 阴曹地府,阎王大发善心,他问我畜生六道想投去哪一种。 我当然全部拒绝。 当牛做马任人宰割太痛苦了。 宁可从未活过。 所以阎王思索了一下,说: “那小姑娘和你有缘。这样,你好好修炼,等她再世为人,满足了她的一个愿望,我便放你回人道。” 好。 倘若她不来找我,那我便当一只孤魂野鬼。 飘零人间也不错。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阎王这狗 |娘 | 养的小王八竟然阴我。 【3】 整整六辈子,小姑娘竟然都过早地夭折。 每次我赶到的时候,不是还剩一口气,就是已经被勾走了魂。 这让我怎么满足她的愿望? 这让我还怎么投胎? 终于,第七世。 “笔仙笔仙...” “汝乃前世...” “吾即今生...” “如闻吾愿...” 我在角落无聊地画圈圈。 整整两百三十三年啊,她终于召唤「笔 | 仙」了。 笔 | 仙 笔 | 仙,召来的其时根本就不是什么「仙」。 只不过是一些无聊的小野鬼和过路的恶鬼罢了。 不过有我在,那些道行浅薄的哪敢来捣乱。 两百多年的修炼,加上屠夫的一身煞气,足够赶走这些杂碎了。 我想,虽然我也是只恶煞,但我是一只来报恩的恶煞。 对你没有恶意。 是大善。 一个愣神,声音又细碎地响起。 “怎么还没有来?” “难道是文言文版的咒语没有用?” ... ... 当然有用,不念都有用。 我想着是不是该学这阵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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