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_分卷阅读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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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 (第1/2页)

    第3章 初遇

    红房子酒吧外观是一幢红色的欧式建筑,看起来很洋气。

    老板叫宝宝,性向忽攻忽受,年龄时大时小,不知道是天生白嫩还是后天用的化妆品太多,看起来像个在冷冻柜放了十年的过期元宵,表面光鲜,见光就死。

    这几年生意蒸蒸日上,颇有成为全市同志酒吧翘首的势头,宝宝人设随之转变,不再像以前那样见人笑脸相迎挨桌敬酒,每日带着副金丝眼睛端坐在吧台,俨然一副成功人士派头。

    然而今晚,他笑的跟朵绽放的白绣球花似的,正在殷勤招待一名挺拔俊朗的年轻男子。

    男子叫秦松,熟客基本都知道,此人是个情场浪子,只要来酒吧必定叫上一群人来陪酒,像个逛青楼的大爷般左拥右抱,江湖评论——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

    不过还有另外种传闻,据说有次他醉后自言自语,说是相爱多年的男友不知为什么忽然自杀身亡,遵照遗书上的要求,他才每日这般声马犬色,看似活的潇洒得意。

    两者孰真孰假无人知,但出手阔卓是真的,只要他光临酒吧,喝到兴致处必定大手一挥,全场的单,他包圆。

    酒吧这两年生意红火,和这位爷有直接关系,宝宝自然是感恩戴德,若不是年龄不合适,恨不得抱住大腿叫爸爸。

    位置最好的卡座上,宝宝斟满一杯酒递过去:“秦哥,今晚叫谁过来陪您喝酒?”

    “算了,看着都眼熟,”秦松接过一饮而尽,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怎么一个新人也看不到。”

    宝宝苦笑,这位爷口味纷杂很好伺候,胖的瘦的,白的黑的来者不拒,甚至有次一位半张脸长着黑色胎记的哥们都得到了他一句‘长的真可爱’的赞美。

    然而与之对应的是他喜新厌旧到了极致,不论什么人很少招惹第二次。

    日子久了,酒吧又不是火车站,哪里有那么多新面孔,再说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一沾即走的行为,即使秦松再钱多人帅,在立志寻找纯洁爱情的人眼里就是个渣男。

    没有新面孔这位爷喝起来就不尽兴,不尽兴说不定下次换作别家酒吧

    宝宝愁眉苦脸,他倒是想亲自作陪,或者自荐枕席都行,但人家看不上。

    正苦恼时,酒吧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走进一位面色冷峻的年轻男子。

    是个生面孔。

    同志之间据说有种神秘的电波存在,茫茫人海只需一个眼神就能确定对方是否同道中人。

    酒吧经常有异性恋走错的事情发生,GAY海浮沉多年的宝宝凝神望去,半天愣没看出是直是弯——压根就没对上眼神。

    这男子不像初次光临的客人那般四处张望,站在那里像个人形雕塑一动不动,震耳欲聋的音乐和嘈杂的人声似乎和他分处两个空间。

    发现有新人光顾,不少好奇的眼神纷纷扫来,他似乎有所感抬了抬眼皮。

    戴着美瞳老花镜的宝宝看的很清楚,那眼神和人一样冰冷,让人莫名想到深山峡谷中经年不散的浓雾。

    够酷,够冷。

    宝宝意味深长向秦松看去,不知这人是否符合他的口味,然后,他询问的目光扑了个空。

    秦松双眼迷离正对着桌上的空酒杯温柔的笑,压根没有发现酒吧来了新面孔。

    宝宝叹口气,以他对秦松的了解,但凡只要露出这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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