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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谁,有天他去邓家做客,明朗不顾有光的眼刀给他讲述了自己白菜价买绝版的故事。有光受不了宋自稼看他的戏谑和饱含深意进自己房间去了。 宋自稼佯装十分有兴致的意趣来,“真的吗?明朗,你的运气真是太好了。能让我看看泰姬陵吗?” “额…我送人了,在云起那里,回头我叫他拿给你看。” 宋自稼第一次听云起的名字,坐看云起时,是个好名字。那么,“云起是?” “哦,云起是我妈的干儿子,他从小跟我一起长大,是我的竹马对竹马。” “我知道了。” 大费周折地借明朗的手送一个礼物,自己果然可能要行至水穷处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空虚…… 第10章 第十章 明朗叫来了云起。徐云起开始以为宋自稼是明朗的朋友且同是乐高发烧友,十分热切地跟他分享自己入坑以及爱好。有光从房间出来见三个人其乐融融的,又退回房睡午觉去了。 跟云起相处以后宋自稼改变了想法。有光应该只是为哄明朗,他还不至于看上小孩儿。 因为他太过平常。 景有光的眼光是随便去买件衬衣都能挑中店里最贵的没有一点折扣的那一种,更何况是伴侣。别说天才就喜欢普通人,福尔摩斯和华生那不得不说的断背山下里,华生医生是个杰出的军医的同时还有普通人都没有的超高肾上腺激素,他挑中了一个反社会人格的人做朋友,跟一个顶级特工结婚。 而徐云起实在是太普通了。他安了心,这种人根本没有资格跟他宋自稼一起站在情场的对立面,连抢景有光的门票都得不到。 宋自稼爱景有光,便觉得是个人都会很爱他,这实在是一个奇怪又奇妙的误会。宋自稼智商147,数学物理化学国家竞赛三料一等奖,除了年纪比有光大些,履历绝不比有光逊色一分,他这样聪明的人对待有光却总是智商下线,爱让人变得笨拙,诗人诚不欺我。 宋自稼也喜欢读诗,他出身于书香门第,祖辈父辈皆是文学院的教授,家教和幼功都十分出众。他是家族唯一一个理科生,在中科大一教室只会做实验写报告的变态里,他是唯二读诗读史的人。 另一个就是景有光。 后来他们成为了朋友,再后来他爱上了他。 天才果然都挺早熟的…… 另外,天才也都挺擅长烹饪的…… 晚上邓迟景蓝不能回家,景有光和宋自稼掌勺,两人共做了六菜一汤,明朗和云起捧着酒酿醪糟桂花粥觉得好吃的要人命。 景有光尝了一口,甜地发腻,是那两个家伙喜欢的味道。 “味道怎么样?” 宋自稼从有光端碗就盼着他夸奖,桂花粥是他的拿手绝活儿,没想到刚刚在冰箱居然翻到了包好的干桂花,他便拿来熬粥用。 “好吃!” “特别好吃,感觉拥有了一整个桂花树。”云起在形容美食上是比明朗多了很多的形容词和修辞手法。 景有光没说话。 “有光,你觉得怎么样?” “你用了我明天准备做藕粉桂花糕的材料。”是的,在学会蒸炸煮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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