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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髦。 她没舍得再动剪刀, 沿着礼品纸包装的边沿,一点一点将粘贴处的隐形胶带撕开,费了老大一番功夫才将才礼品纸完整地取下。 何小曼被这礼品镇住。 不是首饰,不是装饰品, 不是她能想到的一切适合送给女孩子的礼物。 丁砚送了她一套彩笔。一套欧洲最著名品牌的彩笔。何小曼敢说, 寻遍这古城的任何一家书店、商场甚至涉外华侨商店,都不可能买到这么一套彩笔。 何小曼轻轻抚摸着彩笔的铁盒子。前世的记忆蜂拥而至。 这彩笔她再熟悉不过, 她曾用它画过多少设计草图,她以为来到这个世界,就等于宣告了于过去生活的切割, 却没想到, 丁砚用这样的方式将她的前世今生悄然连接。 他为什么竟然会想到这样的礼物? 是因为知道我喜欢设计吗?何小曼问自己。 这样的自问, 比回忆还要残忍。因为答案不言而喻, 而丁砚的细致永远能直击她的内心,而她, 却亲手了断了与丁砚的任何可能。 何小曼微微叹气,拿起铁盒子, 想将它藏到架子上, 却发现铁盒子下压着一封信。 “小曼,生日快乐。不知道该送什么样的礼物, 很自我地想, 这样的彩笔你应该会需要吧, 这是设计师的武器,它适合你。” 落款:丁砚。 这是一封短得不像话的信。出乎何小曼的意料。 不及再细想,外头已经传来了何玉华的声音。她和王欣下班一起回来,一进门就在找何小曼。 “小曼,小曼!”她的嗓门不比任何一个纺织女工小。 何小曼赶紧将信重新叠好,放进铅笔的铁盒内。又将铁盒竖起来,夹在托架上的书籍中间,这样看上去就不太显眼。 她不想让人问起,因为她不知道如何解释。 客堂间里,何玉华和王欣正在搬桌子。 在地方狭小的人家,吃饭前搬桌子是一道必经的程序。平常桌子靠墙放,可以让中间空出一块转动的地方,一旦要吃饭,桌子就得搬到屋子中央,否则人都坐不下。 何玉华穿的正是何小曼的同款无袖连衣裙。 所谓时髦,就是比别人提前一个季节。六月初,天气虽也炎热,但在大部分人眼里还隔着一个黄梅天,保守的人都穿着长袖衬衫。 但何小曼和何玉华偏不。 外国女人冬天都能穿裙子,我仲夏穿着无袖又招谁惹谁了? 何小曼和何玉华有个最大的共同点:胆大。所以她们穿得出,走得响。 “孃孃,王叔叔,回来啦,今天也挺早么?” 何小曼搬凳子,一家人一起动手准备晚餐。 王欣道:“玉华知道你今天生日,一分钟都不肯耽误,催着我就回来了。” 何玉华使劲推了推桌子,确保桌子不摇不晃十分稳当,这才拍拍手,对何小曼笑道:“小曼,你这款今夏主打款,我看行。今天厂里又有好几个人问我了。” “真的?”没什么能比光明的前景更让何小曼高兴的了。 “是啊,不过我就是担心会来不及做。不是嫂子说,翻建的匠人马上就要到位了么?” 何家的二层翻建原计划是定在五月份,但因为何玉华去找建筑公司的同学帮忙,耽误了一点时间,就拖到了六月份。 但也多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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