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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日常相处的时候对方也没有异样啊,反而心情一直很好的样子。 ……还说谢谢自己来着。 呃,难道是因为不喜欢听他提有关过去的事? 游戏也好,北望长安也罢,对于对方来说都是不大好的回忆吧。 ——原来如此。 既然沈兴不想翻过去的老账,那他以后不提了便是。 着眼于现在和三次元,活在当下,好好地过日子,努力地追求沈兴。 他喜欢不妄,但也喜欢沈兴,这份喜欢是不被过去所绑定的。 想通之后,陆扬也退出了游戏,站起来活动了下关节,准备下楼给沈兴做一顿精致的下午茶端过去好好讨好一番。 * 过年难免家里吵,所以这个时间点顾预都是抱着篮球到小区的篮球场练投篮玩。 大冬天的,他倒是穿得凉快,短袖长裤,露出精壮的手臂和优美的肌肉线条,对此他的公司同事总是嫉妒地说他就是传说中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他的手指很长,因为从小打球的缘故,关节比较粗大,看起来十分有力的样子,单手握球这种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亲戚家的小孩都很怕他,接完红包后一个二个躲得老远。 大概他天生就没有亲和力吧。 但其实顾预还挺喜欢小孩子的。 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小动物,现在看到流浪狗和流浪猫都会分点食物过去,小时候家里养的兔子死了后自己偷偷哭了好久。 后来他每次看到安晓冬,都能想起自己当年的那只小白兔。 那只兔子的名字叫“冬瓜”。 在篮球场自娱自乐了半个多小时候,顾预出了一身汗,坐在阶梯上喝水。 仰头喝水时可以看到他上下滚动的喉结,配上那张棱角分明的侧脸,显得格外帅气性感。 虽然板着脸,但他此时的心情很不错。 不如说他在除夕以后的这段日子里心情都很不错。 他从挎包里拿出手机,开了流量,在微信界面中找到与沈兴的聊天会话。 顾预:我明天回Y城,找个时间一起出来打球吧 一分钟后,对方回了消息。 沈兴:哪里的篮球场?回大学城? 顾预:也可以 沈兴:[微笑]毕业了还跟师弟抢地盘你好意思么 顾预:……那你说去哪里 沈兴:我们去健身吧,你在外面应该有熟悉的健身房 顾预:有,可以 顾预:不过你不是不太喜欢健身吗 沈兴:我室友跟我秀他的八块腹肌 顾预:so? 沈兴:顾大师,我最后能不能扬眉吐气,全靠你了! 顾预:[流汗] 顾预觉得这件事挺悬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体力,沈兴也不差,大学城环线一圈好几千米,他一跑就是四年,游泳什么的也能轻松五六个来回,平时打篮球也不会输顾预太多,身体还是相当结实的。 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一进健身房,沈兴的耐心和恒心就都没了,一副文弱书生进了士兵堆的样子,举哑铃举着举着还能打起瞌睡来,每次看得他恨铁不成钢。 沈兴:对了,你和安晓冬怎么样了? 说到这里,顾预便有些得意起来。 顾预:非常顺利 沈兴:真的假的?! 顾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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