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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它扔出了窗外。 其实我也很任性,任性我不伤害别人,就不准别人伤害我。 但事实并非如此,即使你对别人好,别人依旧为了自己,选择忘记你的好,选择无视,选择伤害。 没有手机,我彷如与世隔绝,这样也好,摒去所有外来干扰,我可以安安静静上课。 端正身姿,我依旧是个乖学生的模样,眼前也依旧一片茫然。 那部现在躺在宿舍楼下一摊凌乱的冰蓝色翻盖手机,是初一那一年祈送我的和解礼物。 因小二年级和这妖孽结下梁子,我们的相处便一直是天雷勾动地火,这要全部体现在我们村学校倒闭,转到三水读书那会儿。那时候我四年级,他六年级,我们依旧是个小屁孩。 听姐姐说,邻村的男孩子坏的都往外淌水,我就琢磨着,就算我腹黑成了一种特质,那还不是照样给人欺负的死去活来?就算我能回手把人整治的活来死去,也不过是个无限期的恶性循环。 于是,我决定改变。 上苍仿佛为了验证的我决心,这次分班大动,都没能撼动那小恶棍坐我后面的位置,更是理所当然拿我做娱乐项目,这是要逼我上梁山啊。 于是,借着他欺压良民的恶行,我开始扭转形象。 当他用桌子挤我的时候,我搬起他的课桌直接从二楼扔了下去,说实话,就我这细胳膊细腿的,还真心挺费劲的。 这一彪悍行为把他当场吓傻,我逮着机会赶紧一甩下巴,一字一字咬着,意欲达到咬牙切齿吊炸天的效果,发表勇士豪言:“你要是再欺负我,我就叫你吃不完兜着走!” 我孱弱的身体,瘦小的身板,或者咬牙切齿的狠劲表达失败,他这种智商似乎没听出韵味,总之效果对他毫无威胁性。 这种狗改不了吃那啥的杂碎,好像真的没把我“盛气凌人”的“恐吓”放在眼里,依旧死性不改,甚至变本加厉。 可我不想做曾经的我。 当我发现衣服上粘上了墨水印,会一言不发转身,端起他的墨水瓶,一滴不剩从他头顶浇下去。 感觉后背有笔戳我时,会搬起一沓厚厚的书砸他。 我会操起扫把整个学校去追着打。 会把他的书包挂在树上,叫他被罚站听课。 故意藏起他的作业,让老师误会,惩罚他重写十遍。 在他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他的鞋带压在桌腿下,等他醒了,看着他狠狠栽在我摆好的凳子上。 会把其他同学的东西塞在他的书包里,赖他是小偷。 甚至会在他走楼梯的时候制造混乱,把他撞下台阶。 最终有一天,他被我弄哭了,用刀片划了我的自行车轮胎,我勇猛的扛起自行车砸烂了他的自行车。 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欺负我,一个星期,我在这个学校名声大噪,成了人人避而远之的泼妇。 我的恶根性已经藏不住了。 十岁,我的人性,无底线的崩塌了! 有句话叫异性相吸,我就是那个时代的假小子,举止随意,谈吐幽默,性情豪迈,不拘小节,也有些自我主义。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会用欺骗他人感官的伪装术博得好感,这是我选择的生存之道。 曾经我用胆小怯懦避开他人冷眼,可最终让我没有一个亲近之人,那么现在,想要亲近我的人还得排队进行选拔。 所以知识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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