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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夕夕心慌了一下,才抬起头看撞到的人。是个男生,他戴着黑色细边眼镜,手上拿着一本很厚的笔记本还有一本小便签,大约二十六七的年纪,看起来很斯文。那人看着钢笔没看她,钢笔已经“身首异处”,笔帽掉的离他们远一些。那人下意识的马上弯腰去捡那支钢笔,又走了两步把笔帽拿起。他转着钢笔打量,笔帽好像是松了盖不上,他尝试几次,都盖不稳。他皱着眉,脸上清晰的写着遗憾,看的出来他很珍惜那支钢笔。 余夕夕走近几步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那人看了她一眼,对她摇摇头,一句话没说,将钢笔收好。他也走到刚才她拿书的那里,在那拿了本和她一样的杂志,又往里走了走,拿了本书,才走到座位那边。余夕夕心不安,在原地愣了一阵。她最怕会给别人带来麻烦,就算是不认识的人,因为自己做了什么让别人不高兴,自己总会郁闷上一阵。 余夕夕拿着杂志也走到座位那边,看到刚才那人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余夕夕和陌生人相处总会不自在,做了好一阵心理建设才走过去,又在他身边小声道歉:“对不起,把你的钢笔弄坏了,我再买一支给你吧。” 那人抬头看她一眼,又低下头,在便签纸上快速写了几个字。 ——没事,不用了 他还是用那支钢笔写的,看的出来,墨水出的已经不连贯了。可用这受伤的钢笔写出来的字,依旧很好看。 这时余夕夕才看清,他这支钢笔自己也有一支同样的。当初上大学时因为要外出写生,余夕夕就买了一支,这是老师推荐的牌子,对当时的她来说是挺贵的。她也是省吃俭用一个学期,再加上做兼职才买了。这钢笔确实也好用,用到现在已经五年了,还和一开始一样流畅。 周围也有一些人在看书,或许是怕打扰到别人,他没说话,只在便签上回答。余夕夕也住了口,在他对面的座位坐下看书。那一天,余夕夕看的心不在焉。可她对面的人好像已经完全不受刚才的事影响,看的心无旁骛。 等到闭馆前,那人才站起来,拿着书到管理员那里登记。余夕夕跟在后面,看了登记表才知道,他叫严枫。 那天晚上回家,余夕夕还是一直想起严枫看着钢笔遗憾的表情。她找来自己那支同样的钢笔看,好在她用的时候也爱惜,没什么损坏刮痕。不过这一款钢笔已经在几年前停产了,想买都买不到了。她决定把这支钢笔赔给他,便马上把钢笔拆卸下来清洗,又吸满墨水,第二天拿去了图书馆等严枫。 严枫还是在同样的位置,余夕夕走过去,站在他一侧,把钢笔递给上:“对不起弄坏你的钢笔,这支还很好用。” 余夕夕站在他身旁,维持给他递钢笔的动作,看起来很坚决。严枫看看钢笔又看看她,犹豫一阵,最后收下了钢笔。 看见钢笔已经拿在他手上,余夕夕压在心上的石头也被搬开了,整个人觉得轻松不少。她还拿着那本杂志,在严枫前面的座位坐下,开始看书,前一天她都没认真看内容。那天,严枫写了张纸条给她。 ——谢谢。 这已经是三个多月前的事了。 现在余夕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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