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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也是这样趴在一边,乖巧地在昏黄的灯光下做着作业,而妈妈在路边摆着摊子,我做完了作业就会帮着妈妈做些活,洗洗碗,端端盘子,看客人来来去去。 那时,其实生活很艰苦,尤其是大冬天,北风吹得皮肤刺骨得痛,但是我却觉得很幸福,捧着妈妈给我煮的羊肉汤取暖填胃,碗里其实没有肉,只是用肉熬的汤而已,我却闻着那香气,就觉得好开心。 也是那时我什么都不懂的缘故,记忆中没有冷得感觉,有妈妈陪着,她温柔的怀抱让我觉得安全而温暖,也就根本不知疾苦,只感觉满足。那段记忆是美好的,现在想来却了解那时妈妈的辛苦,只是我不懂而已。 因为当时不懂,所以觉得满足,直到现在,这段记忆也还是当初的感觉,完整地保存着,没有被玷污,没有被加入一丝杂质,想来只觉得温馨。 如今,那久违的感觉居然又出现了。 不知不觉,我的心房软了下来,感染了那份久违的质朴和温馨。 刚才要打包的小伙子拎着塑料袋走了,东方御早已吃完了,正合老伯喝着酒说着话。 我再怎么尽量拖延,终究还是让碗见了底。 不可否认,味道的确很美。但是,如果没有面前的酒,我想我会更开心。 我游移着视线,就是不看我面前的酒碗,当然也期望没人会注意到我。 但是,东方御却故意地拿他自己的碗碰了碰我的,清脆的瓷器撞击声清楚地引起我们所有人的注意。 “来!宁风,是这么叫吧!”当下老伯就转向我,笑呵呵地拍着我的肩膀,举起碗,要我和他碰杯,“来!陪我把这碗干了!” 老伯说得豪气干云,我却听得背脊发冷。开玩笑!这么一大碗,还是80度的!干……干了?那不要了我的命! “等!等下!”我脱口叫到,“我能不能……” 老伯看我没动,再次向我示意,那豪爽坦然的眼神让我不得拒绝,我也知道此刻我拖拉的举动有点——娘们。 Dammit! 但是…… 一滴冷汗滑下……我还是没有勇气拿起碗。 “男人啊!不但要顾家庭,顾事业,也要学会喝酒,这才有男子气概,对不对?”老伯的大嗓门嚷嚷着,已经喝了不少的他脸孔微微泛红,脸上可见蒸腾出的汗水,“来!端起碗!干了!” 冷汗继续滑落中…… 此时除了想摆脱这种困境外,我最想做的另一件事就是把那个该死的让我置于这种境地的家伙浸在烧酒里淹了当下酒菜! 我狠狠瞪着东方御,他却云淡风清一笑,好像看我窘迫他就很开心的样子,一副欠扁样。 “风他没喝过这么烈的酒,要他一下子干掉一碗可能有些勉强了,第一次就饶了他吧!意思意思如何?”东方御开口了,却是对老伯说,眼睛却还是看着我,那眼里——我发誓我看得很清楚——分明就是笑意。 “这样……”老伯听了也就不再要求我干掉那一碗令我颜面不保的东西,让我自己量力而为。 我舒了口气。 东方御依然看着我笑,一派悠然闲散。 那样子,说实话,真是好看,但因为捉弄的对象是我,所以,他那颇具魅力的模样只令我更讨厌而已。那朵笑容,在我眼里只觉刺眼。 这个小人! 哼!别以为我会感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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