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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张博文是一路人,走文人路线。 张彦瑾一听心里就不舒服了,这个混蛋,还惦记李容娘呢?这不是自己上门找死吗?可是心里头那么不爽是怎么回事?他不是应该幸灾乐祸不是? 这么想着,人就往外走。 “二弟,你现在出去做什么?你不是要去大同?行礼还没收拾好……” 张彦瑾一听立刻停下步子,他刚刚还真想去看看李容娘,顺便去撞撞赵王,给他找点麻烦。 他心里头顿时有些烦躁,也不能去了,这一去,事情还真的定下。 “大哥,我先回院子了。” 张博文也看出了一些张彦瑾的纠结,有些好笑,他点了点头。 回到院子的张彦瑾立刻就大喊:“瑞福,瑞福……” “死哪去了?” 瑞福终于赶过来。 “二郎,给你正收拾着呢?” “先不收拾了,去,把今天皇上赏的两个庄子给李姑娘送去,到时候你再赶上我。” 瑞福一听是送主母的,他这是过去卖乖,立刻高兴地应下了。 瞅着瑞福离开,张彦瑾舒了一口气,李容娘手里有皇上的庄子,赵王应该不敢乱来吧,而且他这也是昭示着他的存在啊! 张彦瑾这送了东西后心一落,吃过后,张彦瑾就带着张老夫人亲自给他收拾准备的东西告别了张家人,从张家后门出去,组织着从东西南北赶来和他一起出发去西州大同的工匠们翻身上马,向西出发。 有好些个工匠没有来,张彦瑾也不在意。 毕竟西州大同看起来如此破旧,远比不上长安的繁华,不是谁都能下定决心抛弃原有的一切跟着他走,但是这些能留下来跟着他走的,定然是实心实意能跟他一辈子的好帮手。 张彦瑾端坐在马上,长臂一振,大声道:“愿意跟着我张彦瑾的兄弟们,我张彦瑾还是那句话,跟着我有肉吃,咱们出发!” 还未到开市时间,纵横交错的长安三十八街上有着零星几个行人行色匆匆。 秋风萧瑟,薄雾笼罩下的长安城,越发显得肃穆庄严。唯独那飞瓦下的宫铃发出杳杳脆响,红色的丝带轻轻飞舞,成为黛色城墙背景下的一抹亮色。 “走嘞——”伴随着一声悠长的呼声,整齐的马蹄声哒哒响起,打破了清晨的寂寥。 一身玄色衣衫的张彦瑾横跨在马上,头戴黑色黼头,腰跨配刀,脚踩黑色暗纹刺绣长靴,尽显干练,他望着前方整齐的青石砖路,此次西去,等待他的便是西州大同那无尽的黑色矿山。 张彦瑾手中马鞭一甩,他身下的良马得到命令,四蹄子朝前,大步往前跑去。 后面的人看到张彦瑾快速往前跑去,纷纷快马加鞭跟上张彦瑾,将大气壮丽的长安景色落在了身后。 等到一行人来到长安城门,张伍一上前给守城的小兵出示身份证明凭据后,便蹬蹬蹬上去报告都尉。 都尉一看是张彦瑾,又核对了上面的地点。这京城中的子弟们谁不知道张彦瑾死皮赖脸问皇上要,才要了西州大同这块地方? 西州大同是出了名的贫瘠,下面尽是那些黑色的矿石,种地难以长出粮食来,每年的收成都十分可怜。 这日子一点一点的冷了,哪里有长安的深宅大院里面舒服?就大同那样的地方,这张彦瑾居然还骑着高头大马,昂首挺胸,领着大队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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