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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告诉我,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为达到目的,多少次我做了满桌饭菜,枯坐在桌前等上几个小时,困得不支也不回房,就等罗迅回家看到我趴在餐桌上睡着。 他起初并不动容,把我留在桌前接着睡。终于有天我着凉发了高烧,他才开始把我抱回床上去。被抱到第四次时,我‘惊’醒过来,对着他喃喃自语‘你什么时候回来,让我知道好不好’,边说边流泪。 于是,我手机上开始有了罗迅发来的短信。 这都是六年前的事了。 十一年前,罗迅被我一枪送至生死边缘,曾视我为叛徒,恨我入骨。 可那又如何呢,现在,他还不是得乖乖回家吃饭,不回家要提前向我报备,他的手下对我毕恭毕敬,而他在外面上过再多人,没一个敢带到我面前来叫我看到,也从不说要我离开的话。 罗迅在外面呼风唤雨,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引人猜测不休,但那都和我没有关系。 只要在我旁边,他就玩不过我。 所谓水滴石穿,我与罗迅来日方长,只要他不爱上别人,我就能等、能忍。总有一天,我可以与他两情相悦、快快活活的在一起。 第三章 傍晚下起雨,浑浊不清的天空叫人看了就没好心情。 我最恨下雨天,不因为别的,就因为那条被罗迅打断过的左腿。屋里空气只不过潮一点,立即开始从骨头缝里发酸发痛,走路一瘸一拐。样子之狼狈,换身破烂衣服可直接去街边乞讨。 罗迅座驾开进大门,我还窝在落地窗边懒洋洋的揉腿。转头望见他铮亮车门,我赶紧抄起伞,出门迎接。 为罗迅撑伞的必然不只是我一个:他整整两车保镖,一人一把伞排起队,足够罗迅从大门口走进客厅都不沾一滴雨。 他们是他们,我的面子功夫还是要做的。 罗迅一脚踏出车门,我马上狗腿的把伞全倾向他那边。他沉默看我一眼,我笑着问:“今天忙吗?” “不忙。”他一马当先走在前面,步子却并不大,也不快,自然是为了等我这个瘸子,“查了几本帐,去了一趟马场。” 看,连每天做了什么都会告诉我,罗迅被我调教的多懂事。 “你去马场看桃乐丝?” 罗迅点点头。 “它在香港赢了三场,今天运回来,你见了这个功臣开不开心?” 罗迅又点点头。 我收起伞,替他脱掉外套挂好:“早上听到你有两声咳,喝猪肺菜干汤润润肺,好不好?” “可以。” 罗迅大刀阔斧在餐桌前坐下,我去厨房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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