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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乐手们也全都疯了,那群沉默的老男人疯了,贝斯手在摆头,鼓手的鼓已快得看不清面目,大熊唱完一段,年近30的男人一下子跃起,突然间像个孩子,手握麦克风朝天空发出一记重击,表情绝强孤独得令人心醉,令人心痛。全场猛然间爆发出推山倒海般的欢呼吼叫,直至他们演唱完毕,都久久不能平息。 评委点评:“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音乐呐喊。他们所有的情感,所以要表达的东西,都在歌里了,也到了你们每个人心里。” 第27章 谁惹锋芒(下) 中场有抽奖互动活动,工作人员提示:距离朝暮乐队上场,还有5分钟。 赵潭“啪”一声关掉电视,一时间没有人说话。辉子舔了舔舌头,连一向日天日地满口大话的张海,都不知说什么好。 许寻笙神色倒是平静如初,双手放在膝盖上,又伸展活动了一下十指,而后把鸭舌帽檐扣得更低。 张天遥说:“草,他们是不错,不过我们也不差。” 岑野嚼着口香糖,突然一口吐在垃圾桶里,抬头说:“他们强才有意思,要都是些软蛋,老子好寂寞。” 他的话叫兄弟们都笑骂起来,岑野却忽然又看向许寻笙,说:“你说呢,许老师?” 许寻笙低头活动十指不变,神色一刹那比他还云淡风轻:“他们歌词是写得很不错,现场气氛跟你们发挥最好时差不多,其实我想今天他们也是背水一战,发挥出了最高水平。但是大熊比不上小野,还有他们要表达的整体精神还是颓了,不如你们明亮、热血。再加上我,赢面大概6成。” 她的话让所有男孩都愣了一下,然后她脑袋上的帽子忽然被人一拨弄,差点掉下来。岑野这么弄完之后,人已起身,说:“那就看老子,把6成,变成10成10。” 许寻笙抬头刚想瞪他,却瞧见其他人面上都是热血决然之色,刚刚的不安紧张早已一扫而光,眼里都有了决心和杀意。再望向岑野,他的表情与别人不同,与平时也不同,更加冷酷。他们是热的,他却是最冷的。像是什么对手都不会被他看进眼里。 登场了。 贝斯手、吉他手、鼓手、键盘手,走在前面,然后是琴手,岑野在最后。在走出那道幕布前,许寻笙已听到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朝暮、朝暮……”“小野、小野……”的呼喊声,虽不如黑格的粉丝群庞大,响亮激情却是不输的,甚至更疯狂一些。 许寻笙忽然听到身后那人,轻声说:“许寻笙,今天跟着老子,遇神杀神,遇魔杀魔。” “……好。” 许寻笙压低帽檐,快步走到舞台最角落,坐到古琴旁。对于朝暮乐队多出一个琴手这件事,观众都很惊讶,议论纷纷,但更多是好奇和期待。许寻笙决意全程都低着头,她是绝对不想看到自己清晰的脸,出现在网络上的。 岑野一走上前,就有粉丝喜极而泣的尖叫,也有人在大声喊“天遥”。两个男孩都是一笑。岑野今天穿的是件黑色卫衣,黑色长裤,胸口戴了条闪亮的银链,手上戴了个绿色亮石戒指,整个人看着又高又酷,最简单的装扮,却是最帅最醒目的样子。其他几个人走的也是同样风格路线,于是与之前上场的黑格悖论一下子区分开,整支乐队显得更年轻、时尚。连坐在正中的女评委,都看得心跳微微加速,露出老姨母般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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