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亨_大亨(121-12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大亨(121-122) (第1/12页)

    作者:明王心

    ***    ***    ***    ***

    百二十一章湿地密林中野战

    这里值得高兴的是,莎莎的两个爸爸是真的把以前的恩怨揭过了。在无法和

    老婆离婚的前提下,刘志远主动提议让刘黑煞和纳兰雪复婚。刘黑煞当初与老婆

    离婚也是一时的冲动,当时有肖潇和蚊子这两个不输于纳兰雪的年轻女人在,他

    也没感觉自己老婆有多少吸引力,但是自从归隐以后却发现纳兰雪还是相当够味

    的,不由对当初的决定有些后悔。

    于是在刘志远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刘黑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还悄悄对刘

    志远这个仗义的哥们表示乐意与他一起分享自己的老婆,因为当初怎么说也是自

    己强行拆散了他们。经过那次3P淫行后,莎莎的妈妈似乎也不太反感刘黑煞这

    个人了,再怎么说也是2多年的夫妻了,于是也就红着脸答应了。

    三天后当刘黑煞和纳兰雪把重新领到的结婚证摆在莎莎面前的一刻,傻丫头

    高兴地再次哭了。为了恭喜他们再度结合,我丢给了刘黑煞这个老丈人一张五千

    万的银行卡,让他在沈阳建栋别墅养老,剩下的就当是给他们的生活费。作为莎

    莎的亲生父亲,我自然也不能厚此薄彼,同样给了张银行卡,同时让玄子的叔叔

    重点培养下,给他提一提工作岗位。

    肖潇和贝贝在婚礼结束的第二天就提前回了西安,同行的还有方震,因为那

    边据说出了点问题,具体是什么问题他们没有告诉我这个龙头大哥,我也懒得去

    问,插手多了反而给他们造成对我的依赖。聂泓婕这位大院长是个大忙人,与我

    们一起来沈阳也主要是顺路来这边谈项目,在莎莎婚宴的第三天项目一谈完就飞

    回了湘西,小姨子泓妤倒是坚持要留下陪我继续旅游下去。

    因为下一站是杭州,蚊子这个新娘子自然也在第二天就飞回杭州去了。同是

    闺蜜的妮可和若曦,蚊子的婚礼自然是要参加的,本想留下和我们一起走的,但

    是在蚊子的一再要求下与她一同提前去了杭州,不过临走时那看我的哀怨与不舍,

    显然还有些意犹未尽。

    我们在沈阳总共待了5天,车队在婚礼结束后的第二天,阿权就让下面的兄

    弟开往杭州了,他本人却不放心我在沈阳的安全,执意要与我同行。不过介于飞

    机上不准带枪,他和留下来一起承担守卫工作的几个兄弟的佩枪也让其他人先带

    走了。

    蚊子的家乡在浙江杭州市区西部,距西湖不到5公里的西溪,29年被

    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所在地。是个河流众多,水渚密布,

    温度适宜,雨量充沛,植被繁多,大面积的芦荡,众多飞禽走兽,到处鸟语花香,

    空气清新,景色怡人的地方。难怪能养育出蚊子这么皮肤水嫩、灵秀聪明的女孩

    子。

    2年我陪同蚊子回来见她家人,我就被这里的美景所深深吸引。当时

    正好赶上当地政府在为开发保护这片难得的文化遗产而大肆地招商引资,于是看

    好此地发展前景的我当即就拍板对这里进行投资。而蚊子的父母都是土生土长的

    西溪人,自然是最好的代理人。在5亿资金的注入下,蚊子本就是政府公务人

    员的父亲甚至没有动用我一丝社会关系就顺利地成了「杭州西溪湿地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的副总。

    赶在世界地质遗产申请通过前,我就让老丈人在公园内混居的土著村落内购

    置了一块地,然后又建立一栋临河道的别墅,当初本想以后可以偶尔来散散心,

    钓钓鱼、划划船,享受下闲情逸致。不想这栋房子才装修完不到半年就派上了用

    场,成了属于我和蚊子的婚房。

    这边的习俗倒是开放了很多,没有过多的仪式要求,无非是摆摆酒席,让亲

    友们认认新人。不过妮恩这「大司仪」不愿太过马虎,非要在宴席开席前搞个仪

    式,搞就搞吧,由她了。

    不得不说我们国家幅员辽阔,我这几个老婆家乡的方言也都有好几种,最起

    码蚊子这儿那上海口音的方言,我是听不懂。酒宴的时候只能端着酒杯跟着蚊子

    一桌桌陪笑脸,难得有说句普通话的就与对方寒暄两句。

    蚊子今天很漂亮,虽然礼服有些保守,只露着手臂和小露的乳沟,不过尽管

    如此,她那傲人的身材也足够吸引男人的目光了。估计好多男的都在脑海里意淫

    她婚纱下面的胴体呢。如果让他们知道这丫头婚纱下面白花花的丰韵肉体上还布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