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妖群奸记_泰国人妖群奸记(第四部)第七部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泰国人妖群奸记(第四部)第七部分 (第1/11页)

    第26章补充后记

    病房内的人虽多,但气氛凝重,因为检察官准备质询我,我知道这个检察官

    正义感十足并且十分守法,不卖任何人的帐,要是我的答案让他有疑虑,随时可

    能抓我坐牢,我表面淡定内心惶恐,但检察官看起来一派轻松,让人猜不透他在

    想什幺

    检察官想了想便开口:松岛小姐,不,或许该称呼你「林先生」,你的背景

    我已经查出,你不是日本人,而是台湾人;你也不是天生的阴阳人,原本是男儿

    身,后来不知道为什幺动手术变成阴阳人,而且加入今川旗下变成他手上的红牌,

    我说的对吗?你可以告诉我是如何认识今川的吗?

    众人听完倒吸一口气,没想到他居然查的这幺仔细,我知道撒谎无益,便回

    答:检察官先生好厉害,你说的没错,我本是台湾人,也是男儿身,变成阴阳人

    非我自愿,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接下来我开始告诉他当初因为好奇所以去拍A

    V而认识今川,后来被今川算计把我打成重伤??所有过程在泰国人妖群奸记第

    二部第9章有详细描述,在此就不重複了)

    另外也把女友、凡尼莎、潘蜜拉、艾蜜莉、艾咪身体被改造,还有大姊被抓,

    被强迫玩SM游戏差一点死掉,后来获救的过程详细描述)大姊跟女友们在旁边

    听着听着忍不住落泪??

    检察官跟身后2个警察听完整起事件面面相觑,对于我们的遭遇十分同情,

    但还是问道:三天前据说今川把你抓走,接着以轮奸的方式拷问你,搞得你差一

    点死掉;我想知道,几天前对手阵营跟媒体都收到今川的犯罪资料,我们检方虽

    然也有查,但远远不及这些资料完整;这些资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收集出来的,

    绝对是内部人员透露出来,刚刚听完你们的故事,虽然让人同情,但我可以合理

    怀疑你们十分痛恨今川;要报仇也很正常;你可以老实告诉我,这些资料是你们

    收集、爆料的吗?

    我正色回答:假如这些资料是我们收集的,我也不用受这幺多罪,今川大可

    直接往我头上开一枪,我现在也不会坐在这里跟你谈话了;就是因为今川也不确

    定才有之后发生的事,我也不必受这种罪。今川坏事做尽,害了不少人,所以恨

    他的人很多,可以说仇家满天下,我们都想报仇,但我们身边被安插了许多小弟

    日夜监视,想行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能救出大姊完全凭运气;我不知道是谁爆

    的料,但我们很谢谢他,要不是他,我们现在还在今川的魔掌之下,过着痛苦的

    生活

    检察官:你说的也有道理,看来爆料者另有其人,至于是谁,以后再说吧

    我:我可以问你一些事情吗?

    检察官:请说

    我:我们想知道,今川伏法后,他的企业怎幺样了?

    检察官:嗯??告诉你们也无妨,今川死前,我们就已经兵分多路搜查他的

    公司,搜出不少权贵的偷拍光碟,看来是想威胁他们吧,这些光碟被高层人士下

    令立即销毁,并且还亲自监督,看着这些光碟销毁,所以没有人知道光碟内容;

    另外,我们也搜出不少帐册、电脑资料,没想到今川收买、贿赂的官员真不少,

    其中牵扯不少高层人士,目前正准备传唤他们说明;毒品、买卖人体器官、洗钱、

    黑枪交易等相关组织已经人员名单也都知道了,正在循线追查中;由于这起事件

    影响很广,牵扯出来的政商名流、黑道份子很多,已经惊动首相关切,但又得封

    锁消息,因为所有真相要是完全曝光,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国家的经济和形象

    也会受损,但不抓这些人也说不过去,所以要怎幺处理我想他们肯定很伤脑筋吧。

    我们听完都愣在当场,没想到牵扯居然如此之广,女友不禁好奇问:当天晚

    上美奈子被这幺多人轮奸,不少人用手机拍下来放到网路上,你们要如何封锁消

    息呢?

    检察官:国家自然有办法,这个就不方便透露了,总之当天晚上的轮奸会含

    糊带过,媒体方面也已经下了封锁令,网路方面我们也有办法删除,你们大可放

    心啦

    既然检察官这幺说,我们也不好追问,我接着问:那幺今川的情色事业又怎

    幺样呢?

    检察官叹了一口气说:唉??由于今川一直以来是独身,所以在他死后没有

    小孩继承,有亲戚出来想继承,但今川生前已经把名下所有资产抵押给银行团,

    所以即使继承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