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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是正坐在路德维希怀里的话,大概会更有说服力。 路德维希手长脚长,将我紧紧的圈在怀里,下巴搁在我的右肩上,他一开口说话,热气就会吹拂过我的耳畔,近距离接收低音炮的洗礼,这享受简直高档的让人忍不住想打哆嗦。 理智瑟瑟发抖的告诉我,以这个姿势跟路德维希进行辩论必然会全军覆没,但是俗话又在旁边欢呼雀跃,高喊着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双方的拉锯战进行的那是相当激烈,搞得我差点以为自己才是魔族皇族。 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我能怎么办啊?我也很绝望啊。 我绝望的往路德维希怀里又缩了缩,还趁势在他结实的大腿上狠狠摸了一把。 腿长就是了不起啊,那一身灾民逃难装都能穿出帅破天际的效果,让我抓紧时间舔舔舔舔舔…… 我这边已经心猿意马,可路德维希不愧是老爷爷辈的人,定力非比寻常,竟然还记得我们一开始的议题是要不要离婚,大有不把这件事说清楚他就岿然不动的意思。 去你的,之前在芬里尔要塞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这么有原则? 难道是老娘变成亡灵不暖和了就失去了吸引力? 啊啊啊啊!要是真是这样,突然就感觉离婚势在必行了呢!! 实在不行的话,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好了。 一边这么想着,我一边把手放在了路德维希的衣领上,却被后者眼疾手快的抓住了,还破天荒的附赠了一句“别闹”。 我不可置信的看向他,这个矜持的家伙到底是谁?! 熟悉本剑圣的人可能都知道,老娘平生最不信的就是邪,越不让干越想干,犟起来简直就是熊孩子的典范! 看出了我撕衣强上的意图,路德维希果断将我翻了个面,由跟他面对面变成了背对,杜绝了我的犯罪意图。 以为这样就能制住本剑圣?太天真了! 就在我打算继续作妖的时候,注意力却意外地被男人伸出的左手吸引住了。 那是一只跟主人一样漂亮的手,肌肤白皙,手指修长,但更吸引的我是它上面那颗正在砰砰跳动的心脏。 心脏只在空气中□□了大约四分之三,周围的动脉血管与手掌的肌肤相融,看上去像是直接长在了路德维希的手上。 感受着它搏动的频率逐渐与我胸口的悸动同步,我终于得以确定——这是我的心脏。 那颗被路德维希在珂洛维斯堡挖走的心脏。 对于亡灵来说,被人掌握住心脏就像是男人被握住了命根子,别说翻不翻风浪了,能不秒怂就是意志力坚强。 我自认不是一个逞强的人,于是我怂的义无反顾:“亲爱哒,有话好好说。” 或许是我的错觉,路德维希似乎是闷笑了一声。 人在屋檐下,谁能不低头呢? 我咬着后槽牙忍了! “别不高兴,我当初留下这颗心脏就是为了今天。”他用右手拍了一下我的脑袋。 你挖出我的心脏就是为了看我吃瘪?! 我猛的回头怒瞪他,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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