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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极点。 人有强弱,命运使然。 这无可厚非。 但林知书在原主自卑畏怯的时候,还要打电话问原主,需不需要自己介绍资源。 这可不仅仅是居高临下的施舍,更是在原主瑟缩的心上踩了一脚。 原主相信林知书是好心,还因为拒绝人家而抱歉,内疚和自疑了好几天。 林知书则满足的挂了电话,继续站在娱乐圈巅峰享受追捧和掌声。 每天忙着和人玩心眼的顾总,看书看的直皱眉。 心里还想着但凡原主不和自己同名,他也不用看的这么糟心。 顾总每天挤牙膏似的省出这一点时间,就为着这一点精神食粮。 看书里的顾星失眠消瘦,他也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当时浮光掠影的,还想着自己要是书里的顾星,要如何搅风搅雨。 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么,他非得也站在娱乐圈巅峰,居高临下的施舍林知书一回。 没想到,缘分如此奇妙。 现在他真的成了顾星,而林知书端着酒杯,正款款而来。 就事论事,作为书里的白月光,林知书颜值非常过得去。 比照片上要耐看,面容明秀中带着一丝忧郁,还有似有若无的书卷气,文质彬彬又不显木讷。 最妙的是一双小鹿眼,天然的绵软多情。 整个人像一朵白而软的云彩,是该被人捧在手心里的那种乖巧温和。 好吧。 顾总之所以精准定位白月光像一朵云彩,还因为他身上正穿了一件剪裁得体的白西装。 云彩也正打量着他,唇瓣微绷着,惊诧和忌惮掩藏的不那么好,。 顾总随便他看,反正比颜值他一点都不怵。 林知书胜在出身世家,最吸引人在被呵护良好的天真明朗。 可要真细细比颜值。 两世为人,顾总对自己无死角并且精致的五官,还是很有信心的。 稳赢吧就。 林知书知道,旭哥一定会出席纪家的宴会。 他拜托邓宣帮忙,将自己带了进来。 没想到还没有看到旭哥。 第一眼看到的,却是顾星。 他知道顾星长什么样,但没想到真人竟然这么出彩。 即使站在偏角落的地方和人说话,也轻而易举的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林知书很庆幸今天为了见旭哥,精心打扮过。 他想认识顾星,甚至想问他和旭哥现在……顾星知道自己是替身吗? 林知书微咬下唇,疼痛刺激他清醒。 问替身的话,太咄咄逼人,太没有教养了。 他站在顾星面前,让自己笑的好看一些:“你好,我是旭哥的朋友。” 顾总举了举手里的杯子,姿态闲适:“幸会。” 他不知道林知书想干什么. 但以程霸总为开场,司马昭之心么,有意思。 然后,顾总就见林知书的视线落在了自己手里的杯子上。 有点儿指点的意味:“果汁?这种场合,喝果汁似乎不太合适,我可以推荐你几种酒,味道不错,也不会很醉人。” 穿书之后,偶尔会可惜自己酒庄里那些存货的顾总:“……” 有一种贬低,披着为你好的外皮,来的悄无声息但又格外的膈应人,他真的get到了。 要论杀人诛心的话。 顾总挺擅长。 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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