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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喝一杯,多的别劝我。” 贺景瑞忘了准备开瓶器,沈清源就拿个锥子使劲戳软木塞。 他的头低着,额前的长发垂下来遮住了眼睛。坐在他对面,贺景瑞心里有些紧张,视线来回在他身上扫,从他头顶到下颌到脖颈,最后落到了他手上。 这双手看上去苍老而粗糙,指头手掌上布满老茧,皮肤永远都有裂纹,翻出的皮摸起来都剌手,而且指甲和皮肤缝里不管怎么洗都有一点油渍,像是沁进肉里去了。 贺景瑞从没见过这么丑陋的手,而沈清源这样的人也是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他以前觉得这些人,像蝼蚁一般不值一提,蝼蚁们的生活更是与泥沼阴沟一样,是他看都不会去看的。 然而现在,他深处其中,已经在泥沼里和沈清源这只小小的蝼蚁过活了大半年。 是啊,沈清源就像一只辛勤的蚂蚁,每天小心认真地搬运着小一点儿食物,从不抱怨,甚至被李邺那白眼狼甩了,也不过是发一次酒疯便不再提起。 像他样的人,怎么没人明白呢?只要拿出真心,他是可以把心献出来的啊! 忽然之间,贺景瑞就有一种冲动,想把他包起来,然后像园丁一样为他盖一座花园,成天守在他身边,不让风雨靠近,让所有蜂蝶滚开! 沈清源不知道贺二少的浪漫情怀,仍在努力和软木塞奋战,嘴里还不忘安抚:“马上就好,你再等一等。” 站起来绕到他身后,贺景瑞弯下腰从背后抱住他。 沈清源身体一僵,停下动作,疑惑地问:“怎么啦,这是……?” “清源,我喜欢你。”贺景瑞的头抵在他肩头,轻声开口,声音闷闷的,因为低沉而带上了某种庄重的质感,好像起誓一般,“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对你。” 沈清源手足无措地摆/弄锥子,断断续续地说:“可是我、我现在不想谈感情……太累了……真的没心情。” “我不强迫你,我们还是……‘闺蜜’,只要你让我在你身边对你好就成。”贺景瑞说得很动情,环在沈清源腰上的手不由得紧了又紧,“你不知道,我第一次想对一个人好,你别把我推开好吗?” 沈清源低着头“嗯”了一声,又怕辜负了贺景瑞让他伤心,忙不迭地补充:“你也别对我太好,我怕你会失望。” 贺景瑞直起身,揽过沈清源的头用力亲了一下,猴子似的从地上蹦起来,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我等你!等多久都没关系!” 他从沈清源手里抢过葡萄酒瓶随手一放,“不喝这个了。我请你吃别的。” 莫名其妙地看看酒瓶,又看看贺景瑞,沈清源懵懂地说:“真不喝了?我快打开了。” “我又不想喝酒了。我们去吃好吃的。快走,别磨叽了。”贺景瑞不耐烦地拉起他,一把摘了他的围裙就往门外走。 趁着沈清源锁门的时候,贺景瑞把兜里的药丢进了阴沟。 ☆、第14章 (十四)关心 时间静静地往前流淌,贺景瑞以闺蜜的身份和沈清源平淡地同居着。 其间接了贺老爹的一个电话,就他过家门而不入的行径狠骂了一通,骂完也不再追究,任他继续在外面晃,当然钱也是不会再给他的,他既然说要自己创业,那就创呗,反正不回家就没有钱。 因为没有要睡沈清源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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