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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个不停,莫瑞斯的无神论被抛到脑后了。在星期日,复活节这一天,他没有领圣餐。他原以为会像德拉姆那样会引起一番争吵,然而任何人都没有理会,因为在郊外,人们对基督教已经不再重视了。这令他反感透了,他用新的眼光看待社会。世人道貌岸然,看上去能体贴旁人的感情,难道骨子里竟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吗? 他经常给德拉姆写信——一封封长信,试图细腻地表达感情的荫翳。德拉姆把这看得无足轻重,而且坦诚相告。德拉姆的回信也一样冗长。莫瑞斯总是随身携带着它们,每次换衣服就把它们移到另一件衣服的兜里。睡觉时,甚至用别针别在睡衣上。半夜里醒来,他抚摸它们,留心观察着在街灯映照下的天花板上的投影,并想起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曾经多么害怕过。 还发生了一件关于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的事情。 奥尔科特小姐是他们家不常来往的客人中的一个。在一家水疗旅馆里,她曾对霍尔太太和艾达照顾得无微不至,因此应邀而来。她是个妩媚的姑娘,至少女人们都这么说。男客们则对这家的儿子说,他是个幸运儿。他笑了,他们笑了。起初,莫瑞斯没把她看在眼里、自此对她献起殷勤来了。 莫瑞斯本人没有意识到,他已成为一个英俊的青年。大量的体育锻炼使得他不再那么笨手笨脚了。身体很重,但动作敏捷,面部好像也随着变得线条优美。霍尔太太把这归功于他嘴唇上面那一簇小胡子。“莫瑞斯的小胡子可以造就他。”她这句评语比她所意识到的要深刻。那一小道黑线确实使他脸上的表情富于魅力,从而他微笑的时候牙齿就很显眼了。莫瑞斯还很会穿衣服,在德拉姆的劝告下,即使在星期天他也一直穿法兰绒长裤。 他朝着奥尔科特小姐微笑——好像应该这么做,她以笑脸相迎。他用体力为她效劳,让她坐在他那辆簇新的摩托车挎斗里,带她出去兜风。他伸开四肢,躺在她脚下。他发现她抽烟.就说服她跟他一起留在饭厅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后,他要她凝视他的眼睛。蓝色水雾颤动着,一缕一缕的,融化成一堵堵墙壁,莫瑞斯也随着浮想联翩。新鲜空气从一扇打开的窗户飘进来,一切突然都消失了。他看出她是满意的。他的母亲、妹妹们以及仆人们,也被激起极大的好奇心。他打定主意继续做下去。 紧接着就失败了。莫瑞斯恭维她说,她的一头秀发非常好等等。她试图制止他,然而他不敏感,不知道自己惹恼了她。他在书中读到过,女孩总是假装制止那些向她们说奉承话的男人。他缠住她。最后一天,她托辞不肯坐进他那辆摩托车的挎斗.,于是他扮演了盛气凌人的大男子汉角色。奥尔科特小姐是来做客的,只好跟着他去兜风。他把她带到他认为富于浪漫色彩的风景区,用双手攥住她那两只小小的手。 奥尔科特小姐并不反对自己的手被攥住。别的男人也这么做过,只要莫瑞斯懂得该怎样做,她是不会感到不满的。但是她觉得有些不正常,他的触摸使她反感,那种感觉像是来自于尸体的。她跳起来喊道:“霍尔先生,别这么愚蠢。我的意思是说,别这么傻。我不是为了让你做出更傻的事才这么说的。” “奥尔科特小姐——格拉迪斯——我宁肯死掉,也不愿意得罪你——”小伙子低声吼叫,他打算继续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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