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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特殊的身份,能让方遥对她咬牙切齿的,徐嘉依抢了周念的初恋。 明目张胆的,当初美艳绝伦即使不化妆也姿色高一筹的徐嘉依,一脸淡漠又胜卷在握地站在周念面前,“我也不想这样。” 她稍微靠近了些,大而闪烁的眼睛看着周念微胖的脸颊,笑了一下,“谁叫他爱我?” 周念一脸窘迫地低下了头,双手不知觉地绞在一起。 当时站在周念身边的方遥,看了一会儿她好看到让全校男生都日思夜想的脸蛋,细声细语地说了一句,“无耻。” 所以注定的,方遥对徐嘉依的憎恨是事实,无法更改。 可此时徐嘉依和程易轲依偎在一起也是事实,活生生、血淋淋的事实。 可能这个世界都属于好看的女生吧?方遥嘴角轻轻地笑了一下,像是认命。 方遥以为她对程易轲已经毫无感觉了,虽然她从初二就开始暗恋这个男人,但是已经分开这么多年,她心里的小心思早就灰飞烟灭了,剩下的只有空白的岁月,还有无法填充的情感罅隙。 可是面对徐嘉依对他的亲密举动,方遥心里居然有了恶毒的声音,“易轲你妹啊!” 虽然已值深秋,徐嘉依仍然露出光洁白皙的小腿,一身香奈儿套装,淡雅的妆容衬得她原本就漂亮的五官越发精致。 徐嘉依扭着曼妙的身姿,走过来什么也没干,只轻轻地把手搭在了程易轲的臂弯里,然后歪歪头,微笑着看着准备落荒而逃的方遥。 局面太清楚了,胜利者和失败者的对比。 程易轲还没从方遥的脸孔里回过神来,来不及看徐嘉依,他们多年未见,这个人见到他居然半句话都没有,并且还准备要逃跑。 “方遥!”,他的声音低沉,里面透着几分肃穆。 他目光深沉,像是要把方遥看穿才罢,方遥不回答,她看了眼这个男人,这个她从少女时代就默默喜欢的人。 程易轲一贯优秀,他比方遥大两岁,他高一时,方遥初二; 他大一时,方遥高二。 那时渺小普通的方遥,为了能够站在他身边,拼命学习,弃文从理,考上和他一样的大学,一样的新闻系。 他们的结局,荒诞又可笑,在程易轲的声声质问中:“方遥,你是不是喜欢我?” 北方天气寒冷,方遥的牙齿打颤,“不,我不喜欢。” 他的气息逼近,厉音正色,语气恳切,“你很冷吗?我看到你在发抖。” “不,没有。”,方遥的眼神注视在他的第三颗纽扣上,那颗纽扣上的金线缝制得很精致。 她已经不能连续地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像个刚学说话的小孩一样,单个蹦词。 “骗人。”,程易轲笃定的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程易轲低头吻了她的唇角,覆盖上去,许久之后才在她面前低声说,“明明很冷。” 是啊,仿佛在说,明明就是喜欢我。 第二天,程易轲就走了,远渡重洋,去了举世闻名的,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 普利策新闻奖是以他们学院的创始人的名字命名。 在所有新闻系的学生眼里,那里是至高无上的学术殿堂,人人心向往之,只不过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去,申请哥大新闻系的难度跟考上清华北大没什么区别。 而现在,七年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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