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出国留学 (第2/3页)
工现场的斯基德莫尔就来到了紫园别墅。 “主人,您有何吩咐?” 哈姆雷特直奔主题道:“在美国,那一所大学开设的mba课程是最好的?” “主人,这个很难说得清的!”斯基德莫尔有些为难的说道:“其实mba也有很多不同的侧重点,像金融方面最好的学校是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在发展企业文化方面做的最好的学校是uc商学院,而在整体管理方面最出色的学校则是弗吉尼亚大学商学院,至于it业方向最好的学校则是加州大学irvine 分校商学院……” 注意到哈姆雷特询问的目光,唐妃嫣立刻说道:“我当然是选在整体管理方面最出色的弗吉尼亚大学商学院啦!” 哈姆雷特点点头,对斯基德莫尔道:“说说这所学校的情况。” “是,主人!”斯基德莫尔理了理思绪道:“弗吉尼亚大学创建于1819年,创建人是美国的起草人之一,美国第3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是美国最优秀的公立大学之一。弗吉尼亚大学的达顿学院,迄今只有50年。但从10多年前全美商学院排名开始起,达顿一直位居美国最好的商学院之列,曾一度排名前5名,堪称美国‘商界领袖的摇篮’。在mba的专业排名中,达顿的教师队伍、教学设施、高级经理培养都被誉为全世界第一。” “原来弗吉尼亚大学这么厉害啊!那我就去那儿好了!”唐妃嫣一脸的欣喜,接着情意绵绵的对哈姆雷特道:“雷,我每个周末都会回来的!人家可舍不得你……” “主母,恐怕您的的愿望很难实现!”斯基德莫尔给唐妃嫣淋下了一盆冷水。 “为什么?”哈姆雷特、谭爱玲和唐妃嫣齐声问道。 “主人,主母,您们可能不知道,在达顿学院的学习是十分艰苦的,第一年简直像进了地狱,一周之内要研究14个案例,一天最多要学16个小时,一周学习65-80个小时是很正常的,真是有一点挑战极限的感觉。这种学习节奏和压力使得学生们连娱乐的时间都没有,更何论飞越重洋回中国了……” “人家不要……”唐妃嫣看着哈姆雷特,一脸的哀求。 你看我做什么?校规不是我定的,课程也不是我安排的…… 面对唐妃嫣幽怨的眼神,哈姆雷特颇有些无奈。看了斯基德莫尔一眼,道:“你主母准备去美国攻读mba,你有什么好推荐没有?” 斯基德莫尔想了一想,道:“如果主母不想被太多规则约束,又想学到有用的东西,那么属下推荐您去斯坦福大学!” “斯坦福大学?”唐妃嫣眨巴眨巴眼睛,道:“我听过这所学校!” 斯基德莫尔点点头,道:“斯坦福大学各科系的研究成绩在美国学校排行榜上总是位居全美前列,中国学生可能或多或少都听过这个学校……” 哈姆雷特曾经也是一个“中国学生”,可是他却完全不知道“斯坦福”这个名称,只得说道:“给我说说。” “是,主人。”斯基德莫尔恭声道:“斯坦福大学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拉阿图市,与旧金山相邻,乘坐汽车只需要 1 个小时便可到达旧金山。加州的气候宜人,人种差异大,可是说是美国各州中种族主义比较模糊的一个,定居于此的亚裔人士也很多,学院中的亚裔学生更是占据了全校学生的13。主母在哪儿基本不会受到歧视,也不会感受到疏离。” “斯坦福大学的课程安排怎么样?不会像弗吉尼亚大学那么变态吧?”唐妃嫣显然还在关心是否能每周一回。 “不会!”斯基德莫尔笑道:“斯坦福的校训是:自由风,吹。并不会强制学生去学习……” “在如次宽松的学习氛围中,能学好么?”唐妃嫣显然还是比较注重学习的:“哈佛怎么样?它好像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吧?如果它的课程能够让我每周回来一次的话,那我还是去它那里好了!” 听到唐妃嫣的疑问,斯基德莫尔笑道:“其实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和哈佛大学商学院都被认为是美国最好的商学院。这两所学院多次在美国权威杂志的商学院排名中并列第一。甚至于斯坦福大学一位名叫博克的毕业生后来还成为了哈佛大学的校长,并且主政哈佛 20 年。” “这么牛?”唐妃嫣惊讶道:“那这两所学院的mba课程哪一家比较出色啊?” “这个很难比较的!”斯基德莫尔摇头道:“光从学生人数来说,斯坦福商学院的规模要比哈佛商学院小得多。斯坦福总共有七百多名 mba 学生,而哈佛则有将近两千人。而且哈佛有各种各样的企业管理人才培训计划,长则两年,短则几天,培训人数多达每年五千人。而斯坦福只有 sloan 企业管理人才培训计划,为期十个月,每年只招收五十人左右。但是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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