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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花店正缺人,门口贴着招聘启事。程水的书念得断断续续,中考那天他还跟着师父做了一上午的活儿。他一扫眼,大专二字清清楚楚,程水面不改色地收回目光,假装没瞧见。 老板坐在矮凳子上,正往盆里倒腾花泥。程水站门口看了会儿,扽扽衣角,走了进去。 四十来分钟后,程水愉快地走出店门,老板冲他挥了挥沾着枯枝败叶的手,“小伙子明天来啊!” 程水的愉快是有道理的,这份工作若是放在以前倒也没什么特别,但现在不一样——他心里多了个人,花店便近水楼台了。比如现在,他手里就多了支玫瑰,那是刚刚被老板剪下的弃枝,最外面的花瓣儿已经蔫得打起了卷儿,边缘暗得发黑,叶子也都烂了。 程水掐了那些叶子,又扯丢了两片花瓣,这支玫瑰看起来稍稍精神了点儿。 带回去找个瓶儿,接了水插上放着,他想,他生哥的屋子缺的就是这股生气,那么死气沉沉的环境,严庆生这么些年究竟是怎么一日日熬过来的? 大街上一个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块钱的年轻人,拿着一支鲜红的玫瑰,像一个破落骑士拿着自己的剑。他走着半道儿,瞄一眼手上的花,再走几步,搁鼻子上使劲儿一嗅,笑得像个傻子。 花是大棚里种的,压根没什么香气,程水却心里美得不行。 是玫瑰呢! 看吧,他的理智不让他开口,那份喜欢也总会找到别的方式,即便是捡一朵弃枝,或是别的什么,严庆生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 玫瑰花最终落户在了巷口拾来的啤酒瓶里。程水坐在桌子前,又去躺上床,过一会儿坐起身,挪到床脚,最后下了床,来回地在房间里走动。 花被他极为精细地调整着角度,他等到晚上,自作主张地打开灯,灯光太暗,还时不时地闪,反倒烘托出一种诡异的气氛来。 程水看了看,干脆把灯给关上了,自己守在桌边,啃着馒头蘸酱,等严庆生回来。 严庆生十一点下班,就这么几条巷子,程水却左等右等不见人。 此时已经十一点过半。 他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抄起靠墙的火钳就往外走——不对劲,他得去找人。 饺子铺的距离对普通人来说,五分钟便走到了,更别说程水此时心急如焚,几乎是一路疾跑,他到店门口时候,老板正在锁卷帘门。 “严庆生?哦,你说严跛子啊,”老板狐疑地打量他几眼,“走了啊。” “几点?十一点嘛,怎么,他惹事儿啦?” 程水顾不得废话,转身,拔腿往巷子里猛冲,火钳子砸在砖墙上,当啷当啷,连带有刺耳干涩的擦蹭声。他跑过一条巷,就响了一整条巷子。 “哥!——生哥!”他大声嚷,“严庆生!” 大半夜,巷子静的出奇,他这不管不顾的喊劈了嗓子,惊动了不少巷子里的人。 大约是实在受不了他闹腾,有个男人开了窗户:“你找严跛子?” 程水眼睛红的吓人,他瞬间转过头,盯着男人看:“你见着他了?他人呢?!” 男人说:“倒是没见着,但刚才有群混子,说不定是他们。” 他们知道混子会欺负严庆生,但从来没有人出来管过。白日里不过是点头招呼的交情,犯不上为了这么个人晚上去招一身腥。 混子经过,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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