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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传来脚步远离的声音。我没有去确认他是不是真的走开了,身体像被包在一团火里,只有小腹上微凉的触感还停在那里。 我的身体上有一个丑丑的纹身。一行英文字母,Nothingnd。它太丑了,我从来羞于示人。Nothingnd是一个乐队的名字,或者说是一个本来应该存在的乐队的名字。 十二岁那年冬天,在我的强烈要求和不再闯祸的保证下,父亲终于同意不再给我请家庭教师,答应送我去存惠学校念书。我在十三岁那年的春天入学,终于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学生。我在学校里和同桌小邱成为了朋友,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仍然有同学笑话我皮肤太白、嘴唇太红。最喜欢的科目是历史,最讨厌的是体育,不喜欢课间供应的甜点,但是食堂后边小木屋的披萨非常好吃。 但是我一次都没有碰见过Allen,我的救命恩人。 后来再见面还是在家中,Allen跟着他的母亲李太太带着苹果派来拜访邻居,恰巧那天父亲在家中,与她攀谈了一会儿。父亲对李太太说,汤宁如今也是存惠学校的一名学生,希望Allen能在学校里多照看他一下。 李太太热情又热心,立即决定要Allen每天带着我一起上学放学。从那天开始,我们做起了同伴,但是Allen似乎并不喜欢。他神情冷淡,几乎不跟我交谈,大部分时间都在车上睡觉,我在旁边发呆。车停在离学校八百米远的地方,我们各自下车各自上学,晚上也是一样。不知道什么原因使他表现得如此讨厌我,我百思不得其解。我问过叶阿姨,叶阿姨说,讨厌一个人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但是我们宁宁这么乖,没有人会讨厌的。 虽然我什么也不说,但如同地下工作者接头一般的行为还是被同桌发现了。他惊讶又惊喜,大呼:“汤宁!你竟然和阿罗学长是邻居,还一起上学!天呐!” 从同桌口中我才第一次得知,原来Allen的大名叫做李艾罗,是存惠学校的风云学长。他是学校棒球队最出色的四分卫,又弹得一手好吉他,文艺演出的压轴永远是他的弹唱节目,拥有一大帮子迷妹迷弟粉丝。怪不得Allen对我如此冷淡,原来是大明星面对小粉丝的一贯态度。 我也有我的傲气,他既然不愿离多搭理我,我也不做上杆子的追星族。上车时我目不斜视,就当只有我一个乘客。他出于礼貌跟我打招呼的话,我也礼貌地回应他。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变化太明显,他破天荒主动跟我说话了。 “小鬼,最近你的脸很臭。被老师教训了?” 我摇头。 他又猜:“被同学欺负了?” 我摸了摸膝盖,没说话。今天下课我去卫生间,被一个高年级的男生堵在隔间里,让我叫两声给他听。我不知道叫两声能带来什么趣味,但也直觉不是什么友善的行为。我坚决不从,还和他打了一架。我的膝盖蹭破了,手腕上有几块淤青,好在脸上并没有伤。 Allen伸手来抓我的裤管,他动作太快,我没有反应过来。他看着我膝盖上的伤,皱起眉头:“谁干的?” 我仍旧不说话。他没有追问。过了一会儿问我:“你喜欢摇滚吗?我搞到一个底下乐队的演出票,送你一张吧。” 我不喜欢摇滚,也没听说过那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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