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质的少爷迟钝的流浪儿 (第6/7页)
边观察逃跑路线,见到围墙上都生长着荆棘,我却觉得相比那个王爵的狂躁,在上面踩几下可能是最简单的处刑。 我把床单系在床角,抛出窗户,抓着它滑下去。 本来我做这种事是很熟练的,但一个月的细养和实验让我的身体素质越发差,滑到一半时我突然失去了握力,摔到了地上,所幸下方是柔软的草坪,但骨头还是像错位一样疼。 我不知道路怎样走,这个地方繁华的像天堂,有穿着华丽的人走在街上,我只能用力跑出城。 我从来都是个野孩子,前不久才有了教养。以前我在街上晃荡,没事干的时候就喜欢去山上坐着,爬到最高的地方,能看得很远,于是我到处找山,走过草地,穿过林子,我的脚已经磨烂了,衣服也破了很多地方。 我爬上高山,前方有个小镇,不是我所熟悉的,但是我可以去问个方向。 我找到了一位中年的妇人,问她莱德思镇在哪儿,其实我并不是很确定小镇是否叫这个名字,以前我在镇牌前经常看到几个字母,熟悉到可以画出来,但那时不识字,后来少爷教我认了字,我才知道那个地方叫什么。 她面色变得有些奇怪,问我:“是说莱格斯镇吗?你要去那儿?” “是的。”我点头。 她上下扫视我一遍,打量我一会儿,说:“那边可不安宁,你还是别去了,你去很容易被抓走。” “被抓走?为什么?” 妇人凑近了我:“最近那个镇子里经常有小孩被抓走,大概就是你这个年纪,而且...”她看着我的眼睛。 “据说都是灰色眼睛。” 我摸上眼睛,对她笑了笑:“您告诉我方向吧,我家人在那儿。” “你往那个方向走,穿过一个森林,记住,一定要直着走,偏了会到另一个森林。”说着她递给我一根绳子。 我向她道过谢,走向那个森林,绳子在身后始终是直着的模样。 妇人没说大概的时间要耗多久,我只能不停地走,野果和溪水都能勉强填肚子,我的身上因为叶片多了很多条划痕,它们在溃烂,即使我经常用清水洗,它们也在逐渐扩大,就好像我这个人没有自愈的能力一样。 小镇的镇牌从来没有那样令人温暖过,上面是熟悉的字,其中一个被一团东西挡住了,我走过去的时候看了一样,先是惊诧,因为那是人的脑袋,再是不敢置信。 杰思敏? 那个管家? 为什么? 他连死的时候都是皱着眉的,我不解于他突然的死亡以及这个示威般的人头,我抓住一个人,问他:“被挂在镇牌上的人干什么了?” 那人正要解释,看向我眼睛时,却突然露出恐惧的表情。 他大声说:“这里有灰瞳!” 一堆人跑了过来,抓住我,把我放到一个破旧的马车上 我想到了那位妇人之前说的小镇里有很多灰色眼睛的人被抓走,但是无法再深想下去了,我觉得我的脑子好像堵住了,又晕又疼。 我被送向未知的地方,可是我才来到这个熟悉的地方不久,我还不想走。 在简陋的马车上的时候,我透过木材裂开的缝隙看到马车夫此时正在驾驶经过的地方——那个森林里被开了一条路,野蛮的开路,像是光凭车子多次的经过所导致。 车子停了,地方到了,我怔住了。 不是因为熟悉的建筑,不是因为路旁没有了漂亮的薰衣草,是因为我看到一个人。 “先生您看...”马车夫边搓着手边笑的谄媚,“我给您带来一个灰瞳的漂亮小姐。” 少爷的脸上什么神采都没,他看了眼旁边的仆从,仆从会意,给马车夫一张钞票。 马车夫笑嘻嘻地接过,正要回头走,少爷却叫住了他:“等会儿。” 说完他走近了我,我看到他眯起了眼睛,端详着我。 应该是认不出来的,我的脸和性别都被改了,肯定认不出来。 “你回去吧。”少爷对马车夫说。 “你和我过来。”少爷对我说。 他叫来了家庭医生,帮我处理溃烂的伤口,发现我的体温不正常,我才得知我发烧了。 那个医生先生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几次张嘴又闭上了,少爷在随他走出房门前跟我说:“好好养病。” 我的脑子越来越堵,简单的思考都不能了,医生打的一剂药也只是起了一会儿作用,眩晕感铺天盖地地袭来,头一次觉得活着原来这么累,我感觉我好像下一秒就要去天堂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好像丧失了时间的概念,少爷终于回来了,他坐在床边,问我:“年纪。” 我的喉咙被烧干了,干涩的疼:“不知道。” “也是,你现在动脑都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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