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相公_第一百三十二章 科举制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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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二章 科举制度 (第4/6页)

吏部诠试授官时,所试判文,即用糊名考校之法。五代后周广顺三年(953年),知贡赵上交首次在进士考试中采用糊名弥封的办法取士。

    考生姓名弥封后,考官仍能认识其笔记。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设置誊录院,殿试卷子一律派专人抄录,然后试官审阅,此后省试、发解试也次第推行誊录制度。此外,北宋还进一步加强了科场纪律,实行严格的搜身法规,考察内兵卫罗列,巡行监视。北宋时举子入场挟带作弊之风颇盛,举子“重裘而进,便于怀挟”,“挟书为奸”者颇多。北宋力求堵塞各种权门舞弊之徒,自然要严肃考场纪律。

    这些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后期,此种方法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变,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好在,赵祯这个时候,这种监考制度还是执行度非常高的,至少在陆垚这次考试过程中,想要作弊,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想到这里,陆垚多少还是觉得有些欣慰的,别的不说,就拿现代的大大小小各种考试来说,作弊者真的是不计其数,从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最出名的,就是所谓的英语四六级考试了,直到现在,每到考试的前一个月,甚至于两三个月前,各个学府的门口就总会出现这么一帮人,会小声的问你,四六级包过,需要么?

    又或者,每个教学楼内,也都开始有小广告的张贴了。

    虽说科技在进步,但是这些投机取巧者们的手段也在进步,现在看来,古代的这种考试,其实在某种程度上,监考的严厉程度可要比现代的考试要严格多了。

    最关键的,还是说处罚的手段,要知道,在古代如果真的被当场发现作弊,那最大的处罚,可是要杀头的,或者,终身禁止你考试。这样的惩罚,可比现代只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处罚要强太多了。

    北宋科举最初仍每年举行,但随着实行弥封、誊录,增加殿试等,使每一次考试的组织准备、人员安排等工作量大大增加,如果每年举行考试,从中央到地方都会疲于奔命。因此从宋太宗以后,科举实际上已没有每年举行。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正式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宋代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

    虽说这是一件好事,不过陆垚已经做好打算,若是自己取得了一个好名次,获得了机会,一定要建议赵祯取消这个典礼。

    很简单,当着所有考生的面直接公布所有人的成绩和名次,对于那些成绩优异的人来说,自然是内心无比激动,他们可以肆意的去嘲讽那些成绩不如自己的人。

    而对于那些排名靠后,或者说直接落榜的人来说,这会是多大的打击呢?要知道,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不胜数,但是最后获得成功的人,也不过是那么一小部分罢了,实在没有必要去为了这么一些人,去打击其他人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宋朝加强了科举考试中策论的地位和重要性。熙宁四年(1071年)宋神宗与王安石正式推行科举改革:科举只设进士一科,将原来的明经、学究等科(泛称“诸科”)都撤消并入进士科;废除诗赋、帖经墨义考试,改试经义、论、策;殿试仅试策一道。王安石改革科举的重要目的是统一思想、学术。

    科举考试前期重在诗赋论策,后期重在经学,王安石废诗赋考经义,正是这一转变的枢纽。元、明、清以程朱一家之说严酷统制知识分子思想,也由王安石用《三经新义》、《字说》等统制学校、科举而开其先河。明清科举所重的“八股文”,正是直接从王安石制定的“经义“演化而来的。

    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司马光等人的反对。

    想到这里,陆垚不由得有了一个十分大胆的想法。现在王安石还没有举行变法,按照他的年纪来说,应该也不过就是在地方做一个地方官罢了。若是自己哪日得到机会,将王安石请过来,再让他和苏轼好好交流一番,说不定,双方可以化敌为友。毕竟两个人都是陆垚十分崇拜的历史人物,陆垚可不想到最后这两个人发生什么大冲突。

    而且,王安石的变法,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的,所以,陆垚此举,也等于说是在救王安石。

    宋神宗死去,高太后”垂帘听政“,司马光当宰相,推翻了科举改革,仅保存了新法以经义取代墨义的部分。元祐四年(1089年),由于经义取士推行了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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