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8大名案_第11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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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第4/4页)



    警方根据威廉·盖洛的证词逮捕了鄂尼斯·鲁坡罗,并传讯维克多·靳诺万斯,致使维克多亡命意大利十载。

    1944年,鄂尼斯·鲁坡罗保释出狱后不久,又被牵扯进了另一起未遂谋杀案中。保释期间触犯刑律是要被重判的。因为维克多·靳诺万斯已有近十年无人见其踪影,鄂尼斯决定斗胆向警方供出阴影斐迪南·波西亚被谋杀一案,以换取从轻发落。鄂尼斯只有间接证据,不足以对维克多·靳诺万斯提出起诉,他于是又招出了另一名证人、阴影被杀时的现场目击者彼特·拉坦帕。这个彼特·拉坦帕就是0年前在新新监狱里捅了约瑟夫·瓦拉奇一刀的“同监难友”。

    听到维克多·靳诺万斯在意大利被捕,并将被引渡回美国的消息,彼特·拉坦帕马上要求警方保护。

    他被送进了布鲁克林监狱的特囚牢里。彼特·拉坦帕患肠胃病。1945年1月15日晚,他在自己的单人牢房里吞服了几丸胃痛药后上床睡觉,从此再没醒来。法医的验尸报告说,他体内的毒药剂量“足以使八匹马毙命”。

    彼特·拉坦帕之死至今仍是一个谜。布鲁克林警方和检察长办公室又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试图寻找本案新的证人和证据,但一无所获,最后不得不将维克多·靳诺万斯无罪释放。

    鄂尼斯·鲁坡罗也被释放。尽管警方曾警告过他,并主动为他提供保护。但也许是在监狱里呆的时间太长了吧,鄂尼斯坚持要求出狱。鄂尼斯·鲁坡罗的余生充满了恐惧和提心吊胆,他于1964年死于非命。

    (据纽约市警署档案记载:1964年8月7日,在牙买加湾海滩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死者的后脑部被子弹削去,前胸及腹部数十处戳伤,凶器应为冰凿。经鉴认,死者为鄂尼斯·鲁坡罗,三周前失踪。)

    1967年,四名“科沙·诺斯卓”成员因涉嫌谋杀鄂尼斯·鲁坡罗而被捕判刑。

    瓦拉奇并没有立即晋见刚刚归来的二老板,他正被自己的麻烦搅得焦头烂额。

    弗兰克·露其亚诺拉我跟他合伙开了一家“丽都夜总会”。我们各出1.5万美元,执照注册在他的儿子安东尼名下,因为那孩子当时还没有犯罪记录。1946年冬天开张那天来了50多位客人,生意一上来就很不错,每月进账500美元。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渐渐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每次问弗兰克要我的份子,他都支支吾吾。好几个月过去了,我一分钱没见着。这天,我碰见布郎克斯的一个赌注登记人,他说:“嘿,约瑟夫,你的那个合伙人父子俩可没少让我们赚钱。”

    我说:“他们输得很惨吗?”

    “输得落花流水。先是赛马,现在又是棒球。”

    那天晚上我找到弗兰克摊牌。那老小子居然说他请了一个律师,如果我对他有什么不放心的,可以找他的律师谈——当然是“科沙·诺斯卓”的内部律师了。

    我说:“弗兰克,你给我听好了。我们一起做了这么些年,倒腾汽油票什么的,凭良心讲,合作得还算不错。别让我发现你搞了什么猫腻,否则你得请一打律师。”

    这话显然对他不起作用。第二天晚上我去丽都,正好碰见他从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拿出一卷钞票。我一把揪住他说:“弗兰克,你这玩笑可开得太大了。”

    他说:“你要敢拦我我真跟你急。我往扬基队扔了好些钱,不捞回来怎么行?你放心,我会赢回来的。”

    “科沙·诺斯卓”内部有一条很严的戒律,是当年萨尔瓦多·玛然詹诺定下的:一个成员绝对不允许对另一个成员动手,我们称它“禁手律”。在纽约,这条戒律特别严厉,因为这里不像别的城市,譬如巴菲罗,只有一个家族,所有的人都在一口锅里搅马勺。纽约有五个家族——实际上是六个,算上新泽西州的诺瓦克——你一不小心就踩到指不定谁的地盘上了。我的意思是,这家伙可能会抢了那家伙的生意,那小子又可能拉走这小子的客人。所以必须得有非常严格的“禁手律”。1940年,巴比·多义耳那么孙子,我都没敢揍他。

    但那天晚上弗兰克愣是把我给气糊涂了。其实我举起拳头的时候——信不信由你还真想起了“禁手律”,只不过心一横,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左右开弓,先チ怂几个大耳刮子。他爬起来要跑,我追上去把他堵在一个角落里,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他的血溅得我浑身都是。要不是几个厨子拦住,我肯定会把他给剁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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